【说法】急救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合集
综合素质的法律法规太过繁杂,随便考到一个都有可能是你的复盲区。不想上考场时一脸懵逼,就赶紧收好这份教资法律法规常识汇总吧!
教育与教育法律法规
一华人民和教育法单选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家和社会公利益。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第十二条 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四条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学区县;高市属大学市教育局;省属大学211省教育厅;985教育部直属家教育部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源。
第三十五条 家实行教师资格职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员工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聘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等权利
第五十四条 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源。
第六十七条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利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只有教育法有
第九章 法律责任
二华人民和义教育法单选
第二条 家实行九年义教育制度。实施义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家建立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教育制度实施。
第七条 义教育实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岁。
第十九条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三十条 家建立统一的义教育教师职制度。教师职分为初级职级职和高级职。
第三十一条 教师的均工资水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员的均工资水。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四十七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教育。注意教育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的区别
三华人民和教师法单选
第十三条 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水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四华人民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单选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的公民。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教育,不得使接受义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知识补充
华人民和民法总则第二节第三十六条规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三种情况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第三十条 爱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学校园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单选
二工作方针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4.把促进公作为家基本教育政策。关键是机会公,重点是促进义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
5.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
1.两基,一进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行列。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教育水。义教育是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
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同发展的格局。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将师德教育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水。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校教师队伍建设。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单选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重点掌握
思维导图
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六条 学校赔偿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学校有责任,赔偿;无责任,不赔偿
学校无责任,自愿提供帮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追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 监护人赔偿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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